秦陵街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秦陵街办强化工作措施,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必然要求,是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街办要求各村、社区和辖区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纠正“四风”精神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思 想认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要严明纪律要求,加大管理力度。街办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要求街办会计核算中心和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坚决不予公款报销,并防止出现转嫁摊派等现象。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街办党工委、办事处明确指出,各村、社区以及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街办纪工委将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随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秦陵街办 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