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工作开花结果
10月21日,我市公布告知承诺首批事项清单,共涵盖市场服务、社会事务和投资建设3大领域22个事项,既标志着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开花结果,也是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举措。
所谓告知承诺,是以申请人信用为基础,审批机关在材料、环节缺失情况下,对申请人采取“先审批、后补正”的审批制度。最大优点是减少企业负担,加快审批进程,满足企业群众应急性需求。
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我市扎实推进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内容责任和标准规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进行梳理分析,确定了第一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包括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公司(企业)登记等22个事项。申请人在办理这些事项时,相关材料可以先行承诺事后补正,部分证明材料通过内部核查核验和事中事后监管,不需要申请人提交,在方便群众办理、减少跑腿次数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告知承诺制度的推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举措、新办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本着“助力经济发展、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创新审批模式,推出更多的改革措施,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记者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