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八家餐饮单位荣获烟台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有关“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的精神,按照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局的有关规定,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局联合开展了2013年度烟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工作,莱州市文化东路喜派利快餐店、莱州市光州东路福昌阁酒店、莱州华泽餐饮有限公司、莱州市文化东路迪丽斯西饼店、莱州市云峰路新华大酒店、莱州市程郭镇小背篓健康主题酒店、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南五里掖城人家大酒店、莱州市文峰街道庆峰大酒店八家餐饮单位顺利通过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局组织联合检查验收,被确定为2013年度烟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自2011年启动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以来,我市以“饮食安全、店容整洁、管理到位、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初显成效。
今年我市将加大力度,通过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