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构建五化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为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从五个方面入手优化巡查机制,全面提升市场巡查效能。
一是明确内容,构建“目标化”巡查机制。明确市场主体巡查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前置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等;明确市场客体巡查内容,重点查看产品质量类、商品标识类、制度执行类等;明确市场行为巡查内容,以规范商标、广告、合同、交易竞争等行为。
二是统筹安排,构建“合理化”巡查机制。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开展一次普遍巡查,做到户口清、情况明;根据市场主体分布、信用情况、监管风险等级情况,确定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增加对辖区内高危等重点行业,人流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根据来自上级业务监管、消费维权等条线的巡查指令,及时调整巡查安排,做到主次分明。
三是严格标准,构建“规范化”巡查机制。在巡查中,着装规范并出示执法证,实行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1名人员具体检查、纠正问题,1名人员做好巡查记录,做到依法文明巡查;对巡查发现属于免予行政处罚或需事先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情形,充分运用行政指导,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引导监管对象合法规范经营。
四是完善记录,构建“痕迹化”巡查机制。在巡查时,做好巡查监督管理记录和巡查日志记录;同时,将市场巡查记录相应地录入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书式和电子档案,丰富市场主体内容,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是健全制度,构建“常态化”巡查机制。建立市场巡查督查制,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巡查人员的上岗到位、着装纪律、行政执法及巡查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市场巡查责任制,对在市场巡查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巡而不查、查不到位以及瞒案不办、大案小办、不按规定移交等情况,一经发现,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