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局开展酒类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为落实省、市局《关于开展白酒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白酒企业生产行为,加强对白酒产品的监管。近日,区质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对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一是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获证的产品明细组织生产;二是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B7718-2011、GB10344-2005等标签标识的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产品如实标注,是否存在虚假标注情况;三是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四是生产企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对基酒、食用酒精、包装材料中可能对最终产品造成污染的重要项目进行把关;五是企业是否针对前期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保证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符合风险排查整改要求(停产企业暂未整改的,恢复生产时也要符合风险排查整改工作要求)。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采取企业法人履责报告、约谈等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白酒生产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区质监局要求企业立即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产品,要责令企业立即召回,并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闫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