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二塘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
平乐县二塘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由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平乐县二塘镇东部的高桥河西侧河岸(二塘镇大市场后面),该污水处理厂近期(2018年)按0.50万m3/d规模设计,远期(2030年)按2.0万m3/d规模设计。服务范围包括整个二塘镇镇区及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3000.88万元人民币。
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城镇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和衡量城镇现代化的标准之一,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二塘镇人口不断集中以及二塘工业园区的建设,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多,二塘镇至今还没有建设系统完善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无序排放,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直接污染了地表河流,随着有毒、有害物质的入渗,间接造成地下水污染,使得区域水环境不断恶化,严重制约了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污水处理厂建设符合国家地区政策、产业和投资方向,有可靠的法律依据及政策支持。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1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因素有:①废水:施工污水来自建筑基础灌注施工及建筑物施工、道路施工作业等排放废水;施工工地不设工棚,施工人员均不在场地吃住,故项目施工期间无生活废水外排。②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设备的汽车尾气和装修材料废气等。③噪声:主要是项目施工所用的工程机械和来往场地的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2.2 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有:①废水: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的尾水及职工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②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厂进水区和污泥处理厂以及生化处理单元产生的少量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成是NH3-N和H2S。③噪声:污水处理厂在运行中的主要高噪声设备有污水提升泵、污泥提升泵、鼓风机等,噪声强度约85~95 dB(A)。④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及污水处理厂员工少量生活垃圾等。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结合噪声防护设置围档,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对施工扬尘采用覆盖和洒水等措施可减缓其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冲洗各种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及绿化等而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作业时间,噪声大的施工机械远离居民区布置,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护措施
建筑垃圾和弃土运到有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3.2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采取加强绿化、设立100m卫生防护距离、合理进行平面布置、加强日常环进监测与环境管理等措施。
(2)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收集的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采用CASS池工艺处理,工艺成熟,处理效果稳定、出水水质好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通过管网排入高桥河流经约4.2km后汇入榕津河,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种水泵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鼓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进出风管及加压泵进出水管均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与设备连接,以阻隔声桥。建筑设计中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生产区和厂前区之间,厂四周均植树林隔离带,起到吸声和隔声作用。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含水污泥以及栅渣、沉砂和职工少量的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职工少量的生活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含水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的环境噪声监测点均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各自功能区的要求;高桥河及榕津河水质质量良好;区域地下水水质质量良好。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平乐县二塘镇污水处理厂是一项环保工程,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本地区的水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对周边水系的环境影响是有利的,但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必须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及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其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拟建污水处理厂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设计的进水水质适当,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先进、运行可靠、环境效益突出、社会效益显著,有利于平乐县及二塘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间接经济效益和潜在的经济价值,只要遵守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建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出发,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综合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②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③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次公示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项目信息。
建设单位: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宗全
联系电话:0773-7628999
联系邮箱:plgyq2005@126.com
评价机构名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联系人:苏瑞强
联系方式:0771-5675965
公司邮箱:ssq5158@163.com
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