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排查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问题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迅速排查媒体曝光的13个的铬超标产品。
一是迅速下发紧急通知。制定下发了《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明胶类药用辅料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13个铬超标产品。二是立即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供应商资质、质量控制和物料放行是否符合药品gmp要求,是否从经批准的生产企业购进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是否严格按照《中国药典》对购进的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进行全检。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要求其立即暂停销售、使用以上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以上批次产品立即就地封存,并做好药品来源、库存和销售使用情况的核查登记,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产品检验结果后,按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天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市局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四是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曝光的铬超标产品事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截止4月17日下午2:00,我市尚未发现有经营使用上述9家药品生产企业13个铬超标产品的行为,且无生产空心胶囊和药用明胶产品的企业。经查,山东凤凰制药有限公司和仙河药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空心胶囊和药用明胶均从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未发现有从媒体曝光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和药用明胶的行为。
下一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惩处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