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司法局把握四点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利津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以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为目标,紧紧把握“四点”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校正“失衡点”。深入本辖区各单位,了解容易诱发群众心理失衡的原因,找重点、抓难点,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调整心理失衡的原因,及时调整好群众思想情绪,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掌握“易燃点”。针对辖区内农村矛盾纠纷易发的特点,通过乡镇(街道)司法所对各种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情况整理出第一手资料并做好预案,便于日常工作中对于各种易发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
三是遏制“爆发点”。在处理群众利益受损较大的事件中,对可能造成群众上访的“爆发点”,做好关键人物的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按照“应舒不应激、应解不应聚、应教不应压”的原则做好调处工作。
四是扑灭“着火点”。在调处劳资纠纷、婚姻家庭、土地分包等矛盾纠纷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或消极心态。正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理顺群众思想情绪,消除“助燃”因素,顺利达成调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