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7部门联合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若干政策
为切实加强全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近日我市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营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17部门将根据实时掌握的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和安全生产“黑名单”警示情况,对企业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形成政策合力。
《东营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若干政策》由共性和个性两部分组成,根据各部门职能及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和安全生产“黑名单”警示情况,对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为a级的企业,实施优先享受科学技术、社会保障、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资金补贴;在产业发展、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在政府投标项目招标中作为重要的评审因素;优先推荐、安排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评比、享受有关政治待遇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对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为d级或处于安全生产“黑名单”警示期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当在工作权限内采取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取消评选相应荣誉的资格;不得享受市本级出台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不得享受各类政府资金补贴,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相应约束措施。
《东营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若干政策》是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