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统计局四举措大力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
近年来,东营市高度重视部门统计工作,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责任,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2号),从全行业统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部门统计数据质量、部门统计数据报送、统计数据公布、部门统计基础、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对部门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部门统计考核。推行部门统计考核和分类通报制度,对36个市直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从组织领导、统计机构和人员、统计基础、统计数据等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并按A、B两个等次进行通报,考核结果连续4年列入市政府年度督查考核。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反馈共享,提升宏观数据与部门数据的匹配衔接。统计部门与发改、经信、住建、商务、旅游等部门开展多层次的业务指导培训,与编办、民政、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共建共管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与宣传、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海洋渔业、文广新等部门合力推进农业普查。各有关部门积极邀请统计部门联合开展数据核查、课题调研、专题研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统计工作联动机制基本形成,保障了部门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开展部门统计考核为契机,督导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部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36个部门单位全部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其他部门、单位也明确责任科室,根据需要配备统计人员,真正确保统计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抓。按照《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数据的采集、处理、上报、审核、检查、发布、归档、移交等业务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