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近日市中区司法局矿区司法所组织辖区1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学习过程中,司法所指导员对近期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情况做了肯定,同时就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再次强调监管纪律,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非必要情况不外出、必须外出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不漏管、不脱管。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刑法修正案11》,将修正案11中所涉及的条文与修改前的条文进行比照学习,加深理解和适用。学习过程中,工作人员鼓励矫正对象努力将刑法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不碰触法律原则和底线,争取早日按期顺利解矫。
近年来,矿区司法所坚持从筑牢思想根基入手,带动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从思想上调动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回归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他们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其回归社会打牢基础,近年来辖区入矫率显著降低,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