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近日,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印发了《东营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管理办法》。
《办法》共五部分,23条,主要从建立政府主导的土地熟化机制、完善年度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强化规划条件管控、规范供地方案审批、严格出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要建立政府主导的土地熟化机制。明确市政府、东营区政府、垦利区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土地熟化工作责任主体,盘活中心城区存量土地和新增建设用地,建立土地熟化收储基金,多渠道筹集土地熟化资金,为征收、收储、优先购买或前期土地开发等土地熟化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提高土地供应质量。二是要完善年度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综合研判,科学测算中心城区房地产商品房需求量,推算房地产用地年度需求量,合理确定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推进中心城区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要强化规划条件管控。严格审批规划条件,加强容积率管控,按照区域定位、功能分区等多方面的需求,合理划定出让地块,控制零星地块开发,推行片区规模化综合供地开发,统筹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市设计全覆盖,提升城市建设整体水平。四是要规范供地方案审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供地方案进行统一审核,统筹房地产用地管理,规范房地产用地市场秩序。五是要严格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建立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科学合理确定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积极探索灵活的房地产用地竞价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