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开发区各机关开展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开发区各机关
开展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的通知
各局、室、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部署,推动带头厉行节约,降低机关开支,杜绝和减少浪费。为此,根据《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通知》(东港经开发[2007]1号)文件要求,推进构建节约型机关,针对开发区生产、办公用水、用电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节约用电
1、空调使用节电措施:各部、局、室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指壁式和柜式空调),夏季办公室的空调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高于摄氏18度,并关好门窗和关闭排气扇。
2、照明节电措施: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白天阳光充足时原则上不得开灯办公,特别是不能拉严窗帘、开灯办公。要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长明灯。饮水机宜随用随开,不得全天候开机,下班后要及时断电。办公室无人办公时做到不开灯、不开空调、不开饮水机,杜绝能耗空放现象。
3、办公设备节电措施:办公微机原则上只能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不得在办公微机上玩游戏、聊天。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长时间不用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公共楼道、卫生间的电灯根据需要开启并随手关闭。除个别未安装空调设备的场所外,严禁使用电暖器等移动式取暖设备。
市政局将不定时对各办公室下班后的断电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及时切断电源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二、节约用水
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公共场所水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市政局将对港区供水管线进行全面排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严禁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应尽量使用水桶冲洗车辆。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促检查
各局、室、部要切实增强节约意识,把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节约资源、带头参加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带头整改,以带动全区节约型机关工作的开展。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