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6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为新注册成立企业,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为中国万达集团的独资子公司,属独立法人企业。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拟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 “6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以北、港西一路以西、港北二路以南规划厂区内。拟选厂址西厂界距离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约3500米,项目选址均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预审。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统一建设公用工程及办公设施,减少供水、供汽管线的长度,增加能源利用效率。根据项目的特点统一布置储运工程,使整个厂区物流通畅,减少不必要的物料输送。拟建项目所需蒸汽均由开发区供热中心集中供应,项目不新建锅炉。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6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
概要:本项目总投资154499万元,位于规划厂址生产区的东南部。项目使用公司目前在建的石化装置中的MCC装置以及制氢装置产生的丙烯、丙烷、氢气等作为原材料生产乙丙橡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条乙丙橡胶生产线(包括化学品配制单元、聚合单元、高压汽提单元、低压汽提单元、单体净化和贮存单元、后处理单元、ENB/甲苯回收单元等),项目投产后,可达到年产6万吨乙丙橡胶(干胶)的生产规模。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预催化剂配制和汽提活性剂配制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过滤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活性剂配制过程产生的VOC,经活性炭吸附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后处理单元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ENB、VOC、HCl等,经洗涤、活性炭吸附后,由4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废水:项目污水主要为ENB/甲苯溶剂回收单元排水、后处理单元排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污水经厂区420m3/h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神仙沟。
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ENB回收塔底重组分(HW11)、催化剂管线/容器清洗废油(HW06)、废包装物(HW4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产生的废胶以及废吸附剂,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水罐沉淀废胶可作为不合格产品外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环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以北、港西一路以西、港北二路以南
联系人:赵登亮
联系电话:152****6899
邮编:25790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概要: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级资质,证书编号为国环评乙字第2452号;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冶金机电、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枫润大厦
联系人:贾丽
联系方式:0531-81795815-8021 jn1607@126.com 邮编:250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分析论证工程污染特征,核算各生产流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析论述各生产工序所采取的清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预测分析拟建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提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实施措施;用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为引导,分析拟建项目与“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产业政策、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等的协调性和合理性,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核实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的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从区域环境角度评述其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具体项目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公众参与形式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6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将通过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调查问卷的内容、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人数。
六、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