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项目24万吨年异丁烷改质装置环境影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项目24万吨/年异丁烷改质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工程环评主要结论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项目24万吨/年异丁烷改质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包括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设施以及环保工程。工艺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异丁烷改质装置、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甲醇制氢装置。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以及空压系统等。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电信系统、储运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烟气碱法脱硫装置、火炬系统等。
简要工艺:异丁烷改质装置以原料碳四、醚后碳四、异丁烷作为原料,采用硫酸法烷基化工艺技术,反应生成的混合异辛烷,本装置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预处理及反应系统、制冷系统、精制和分馏系统三个部分。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采用烷基化废硫酸高温裂解技术,主要包括裂解净化工序、转化工序、干吸工序等。甲醇制氢装置以甲醇和水为原料,甲醇与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进行裂解和变换反应后,进入水洗塔洗掉转化气中夹带的残余甲醇,水洗塔后的转化气再经过后分液罐分液后送PSA氢提纯工段提取氢气。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厂址所在地土地利用类型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含硫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
(1)稀硫酸浓缩精制装置含硫烟气采用氢氧化钠碱液脱硫,碱法脱硫效率可达95%以上,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厂区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①尽量减少各种油品贮存罐的数量,相应加大单体容量,减少物料周转次数,降低工作排放量;成品装车采用管道泵装车。②各种油品采用能够有效降低无组织挥发的内浮顶罐,且设置氮封系统。液化气选用球罐,可大大较少物料的呼吸排放。③装卸车采用封闭循环方式,储罐放空管路同槽车放空管路进行对接,在物料转移的同时实现槽车和储罐内原料挥发气体的同步转移。参考石油库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储罐(中间罐)呼吸阀和装卸车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④储罐外壁进行保温处理,保证物料温度的稳定性,降低外界环境温度对物料温度的影响从而减少了物料的挥发。⑤油气放空全部利用管线接至火炬系统,将放空气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中的含油废水和罐底切水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并与非工艺废水混合后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神仙沟,项目外排废水对神仙沟水质影响不大;清洁下水排人雨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泵电机、压缩机、风机、各种大型泵类等。为了有效降低噪声,工程主要采取了对空压机等压缩机组采用进出口加装消音器,机壳加隔声罩、机座减震、房间吸声等治理措施;装置内各放空点凡产生大噪声的均加消音器;在设备、管道安装时采取了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等措施,工作场所噪声可控制在90dB(A)以内,各噪声源离厂界的距离较远,经距离衰减后厂界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酸、废净化剂、废催化剂、装置检修和储罐清理废渣、生活垃圾等,废酸为危险废物,经浓缩精制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装置检修和储罐清理废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净化剂为一般废物,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
⑴本项目投产运行后厂区污染源经预测后,各污染物SO2、NO2、PM10、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⑵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非甲烷总烃,估算模式结果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固定居民。
2、水环境影响
地表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入神仙沟,项目外排废水对神仙沟水质影响不大。
地下水:本次环评要求企业新建事故水池、生产装置区等可能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加强厂内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减少对周围地下水的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固废全部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各厂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项目24万吨/年异丁烷改质装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全面、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相关排放标准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屈凡中188****2569)和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钟山 0536-3206737)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和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