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港东营港区码头配套库区(3地)项目
为向公众介绍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港东营港区码头配套库区(3#地)项目的污染治理情况,充分了解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众参与项目讨论,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根据自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的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
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港东营港区码头配套库区(3#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工程环评主要结论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港东营港区码头配套库区(3#地)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总投资155000万元,项目总定员86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版),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区和装卸区的无组织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及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进入污水管网排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全部妥善处理、综合利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贡献值满足厂界标准要求,能够充分的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废气和罐区废气,装车废气和罐区废气均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95%以上)处理无组织排,经预测,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废水、切罐废水、油气回收废水、机泵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废水、切罐废水、油气回收废水、机泵冷却排污水经现有现有工程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COD≤500mg/L、BOD5≤350mg/L、氨氮≤45mg/L、SS≤400mg/L、石油类≤20mg/L),进入污水管网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COD≤50mg/L、BOD5≤10mg/L、氨氮≤5mg/L、SS≤10mg/L、石油类≤1mg/L)后,排入神仙沟。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清罐底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清罐底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属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为减少噪声污染,噪声治理要从噪声源做起,首先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并加强对车辆的管理。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风险隐患为罐区物料泄漏,从而引发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经预测,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拟建项目设置2200m3的事故水池和导排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将事故废水导入事故水池,以免在厂区内漫流。通过落实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要求等环境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本项目可将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发生后的影响降至较低水平。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急能力,降低人为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的影响。
四、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块周围居民、职工及其他相邻区域关心该项目的所有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③您对该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附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及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在厂区附近村庄、小区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南,港东五路东
联 系 人: 李超
电 话:151****665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威海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高山街2-5号401
联 系 人: 张阳
电 话:0631-5234502
传 真:0631-5282715 邮 箱:12369ky@163.com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负责。
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