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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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8日)。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陈述材料,报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
咨询电话:0546-8019669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25-2号万达金融大厦B座政务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257200
举报电话:0546-8019669
***1: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表(1).xls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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