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抓工程加力度迎督察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理念,紧紧围绕全县水气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统筹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深入实施“三大工程”,促进环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水气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组织开展“蓝天”、“清水”和“净土”工程。
一是实施蓝天工程。在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10t/h以下燃煤锅炉“清零”整治、窑炉整治等专项行动。
二是实施清水工程。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重点实施织女河、阳河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同时,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直排环境污水处理厂水质奖补办法,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排水全部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
三是实施净土工程。继续开展废弃坑塘环境整治,积极推进一批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项目,全面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促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注重加强日常环保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930人次,日常监管检查企业429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6家次,立案145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5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取缔“土小”污染企业7家。
二是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将环境信访处理、河流断面监控、土小企业取缔、环境污染应急和污染源监管作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五大工作体系进行常态化推进,并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境隐患排查、小锅炉整治和网格化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实行建设项目联审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市场准入,今年以来,共审查建设项目36件,因不符合环保政策拒批1件。监督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截至目前,对26个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做好迎接环保督察工作,强化环保工作责任落实
3月28日至4月16日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东营期间,我县共接到督察组交办案件106件,均进行了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经调查核实,属实80件,不属实26件。
对调查属实的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立案调查45家,移交刑事侦查2家,停电停产66家,取缔39家。省环保督察结束后,针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的8个方面25项问题,县环保局组织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并分别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水、气、固废污染防治,结构性污染突出问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等突出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许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