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提高全民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9月18日我县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二、试鸣区域
县城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试鸣信号
(一)防空警报。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防灾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时间2分钟。
以上四种信号间隔2分钟。
四、有关要求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消除群众疑虑,维护好试鸣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我县试鸣防空防灾警报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广饶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