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定期公开接访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东河办发〔2009〕13号)精神,决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及区政协主席、区人大第一副主任。
二、接访时间
从2009年6月份开始,每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中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一为区委书记接访日,第二个周一为区长接访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每季度到所包乡镇(街道)、村居或分管部门接待群众来访。
三、接访地点
区领导周一、周四轮流接访地点在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区几大班子成员每季度到所包乡镇(街道)、村居或分管部门接访地点由接访领导指定。
四、来访须知
1、来访群众请自觉遵守《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法有序信访,涉及群体利益的推选3—5名代表。
2、属于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可以解决而未向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提出的,请先到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申请解决。
3、信访人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河口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