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书香门第等2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时间从2021年3月12起至2021年3月25日止。若以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6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地址:垦利区宜兴路与绿洲路交叉口东150米,投诉电话:0546-2521953。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 书香门第工程,由山东金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山东山东金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垦利县永兴路以南、育才路以西;
2. 辰兴商贸园工程,由山东金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山东山东金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地址:垦利县胜兴路以南,新一路以西。
东营市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