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的就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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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退役士兵的就业 | ||
内容 | 我想问一下关于退役士兵的安排情况是怎样规定的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4842 | 提交时间 | 2012-05-08 19:58:5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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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民政局答复: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2-05-24 09:20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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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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