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五结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解决部分部门单位对于哪些事项应列入随机抽查事项目录认识不全面、不统一等问题,区编办本着依法依规、统筹协调、权责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目录审核标准。
一是结合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保证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列入清单管理,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重点关注取消、调整权力类别和下放、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原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收费行为、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管。委托、下放事项方面,重点对承接机关的承接能力、承接事项目录编制和权力实施过程中的法定要素进行监督。
三是结合权责清单。根据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对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属地管理的事项,分类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为此次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是结合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情况。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沟通对接,分析研究目前入驻大厅审批事项年度平均业务量。对于量大面广的事项列入重点监督范围,对于办理数量较少的事项,研究采取其他方式监管,既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又确保监督对象“全覆盖”。
五是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将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抽查名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