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五项措施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
县国税局针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具有流动性大、隐蔽性高的特点,围绕事项管理和税源监控入手,从五个方面加强对非居民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使非居民企业税源得到了有效监管和控制,今年以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1.87万元,同比增长484%。
一是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的登记备案管理。要求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二是建立健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登记管理。通过非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等信息,掌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情况。
三是积极开展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成立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小组。加强对辖区内的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外汇支付款项的管理,严密监控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排查非居民企业税款扣缴的企业11户,银行5家,共计300余条非贸易支付项目数据。对于查出的按规定应当扣缴而未扣缴的所得税,制作《税务事项告知书》,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该非居民企业限期履行纳税义务;对于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纳税人,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罚款。
四是加强信息沟通,积极获取非居民信息。主动与工商、外经贸、外管局、地税、经贸委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我县企业对外签订融资项目、设备租赁、特许权使用费、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合同以及对外支付情况的外部信息,及时排查漏征漏管户,强化了对非居民企业的监控管理。
五是深化一体化管理,建立非居民企业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强化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业务往来重点项目和复杂事项的风险分析、核查和***管理,将非居民税收管理与税务审计、反避税、情报交换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建立起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一体化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了纳税人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认识,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通讯员:胡业明、芦艺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