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积极打造亲情民政服务品牌
县民政局用“亲情”构筑民政人和服务对象之间的纽带,把服务对象作为与民政人同呼吸、共命运的亲人来呵护,把“亲人幸福”作为民政人共同的情感归宿和民政事业核心的价值追求,积极创建“亲情民政”,全面提升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成效。
一是深化爱民之心。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把群众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带着浓厚的感情了解民生诉求,为民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县组织开展的创新社会管理“千百十”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入手,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先后多次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排查收集了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五保供养、慈善救助、优待抚恤等14个方面的问题,并制定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把为民办实事、好事落到实处。实施了惠民殡葬项目,对15名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和“三无人员”,免除了基本丧葬费。开展了冬令、春荒和汛期困难群众的救灾救济工作,为1980户困难群众发放救灾款156万元。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五大救助工程,资助11297名城乡低保对象和856名五保供养对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250名困难群众发放了医疗救助金,为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了医疗救助,资助13名贫困尿毒症患者进行了血液透析,资助80名贫困大学新生圆了大学梦,对500户特困低保对象实施了慈善救助,得到了全县城乡弱势群体的好评。
二是恪守为民之责。民政干部恪守为民之责,关键就是坚持依法、公平地落实党和政府的利民惠民政策,全面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250元提高到了1500元。为彻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错保漏保”现象,我们严把低保对象“入口”关,组织力量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认定,从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各个程序入手,对全县低保家庭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提高了低保准确率。在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对各类优抚对象按照“重于、高于、优于”一般困难对象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为1277名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加入了新农村合作医疗,落实了参战涉核和带病回乡退役人员政策和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民政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下拨资金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现象,确保了民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是练就为民之功。群众工作能力是民政人的一项基本功,不会做群众工作的民政干部绝不是一名合格的民政干部。通过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制度,努力帮助民政干部职工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掌握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教育和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经常深入基层体察群众疾苦,了解群众呼声,掌握群众诉求,力求在同群众亲情般的交往和服务中,学会群众语言、读懂群众表情、摸透群众心理,探索群众工作新思路,创新群众工作新方法,提升群众工作的本领。注重民政机关自身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建设的意见》及各项业务流程,从党组会议、学习、考勤、卫生、车辆管理、接待、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和值班、办公用品管理、服务承诺十个方面规范了机关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县民政局:翟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