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表彰见义勇为英雄张号雷等10人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农民、职工、学生、协警,但当他们面对冰冷的河流,熊熊的大火,狡猾的不法分子时,他们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了见义勇为的表率。昨日,沂源县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授予张号雷等10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对先进分子给予2000-6000元奖励。
10人获得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据了解,沂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在沂源县财政账户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专户,由县财政拨款注入原始基金200万元,社会募集资金217万元,确保了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工作落到实处。对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奖励,确保不迟奖、不漏奖、不惜奖,让见义勇为英雄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了社会的关爱。2014年以来,共有75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接受表彰,颁发奖金20余万元。其中,受省级表彰的2人,受市级表彰的近50余人。
记者在表彰大会上看到,此次受表彰的有10人,他们中有不畏严寒跳入冰水中救人的张号雷、沈全财、褚庆高,有不顾灼人烈火抢救集体财产的周世玉、刘建国,有勇救遇险女孩的徐芹锋、郝长祥,有智救落水女子的孙永超,有车祸现场伸出援助之手的陶莹先、宋卫锋。
沂源县多举措倡导 见义勇为行为
沂源县委副书记周婷表示,见义勇为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正能量。“表彰奖励我县近期涌现出来的10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目的是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周婷同时表示,沂源切实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采取物质补助、政策优待等多种措施,积极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医疗、就业、教育以及赡养老人、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对报复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做坚强后盾。
近几年,见义勇为精神在沂源县得到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层出不穷。特别是今年,先后涌现出了23名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已受到市表彰奖励的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