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验收决定的公告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年产老榆木家具 1000套项目 |
高环审【2017】274号 | 2017.11.13 | 年产老榆木家具1000套项目 | 高青玉珍家具销售部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政府中石化北邻 |
2 | 年产10万吨高蛋白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 高环审【2017】275号 | 2017.11.13 | 年产10万吨高蛋白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 淄博坤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刘坊村村南420米 |
3 | 天乐牙科诊所项目 | 高环审【2017】276号 | 2017.11.13 | 年产10万吨高蛋白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 高青县天乐牙科诊所 | 高青县芦湖小区二期北门沿街37-05 |
二、高青县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链接;
http://gqhb.gaoqing.gov.cn/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3-6951191
联系人:高青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