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健丰医院龙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圳健丰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验收深圳健丰医院龙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深圳健丰医院龙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专家组认为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基本符合二类社康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健丰医院龙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办理执业登记注册,按照下列核定事项进行登记: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健丰医院龙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类别:二类社康;
(三)服务对象:社会;
(四)法定代表人:房振春;
(五)主要负责人:孙瑞云;
(六)选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田社区龙湾路37号1-2楼;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精神科(社区防治专业)、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
(八)床位:0张,牙椅:2台;
(九)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单位:深圳健丰医院;
(十一)登记号:PDY75213-144030711B1001。
二、要求该社康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并办理执业注册。加强聘用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领取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坪山新区)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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