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处古遗址被公布为山东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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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我县的店子南遗址、店子北遗址、后赵遗址和胥家庙遗址四处文物保护单位榜上有名。
以上四处遗址此次获批省保,是我县继今年5月陈庄—唐口遗址和青城文昌阁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文物保护工作实现的又一重大突破。
下一步,县文物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扎实推进第四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落实“四有”,大力加强文物执法工作力度。做好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做到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全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县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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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8:24: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