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车收费知多少
县城哪里看车收费?自行车一次收多少钱?看车不给票证,丢了车咋维权?连日来,不少市民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看车收费的相关问题。为此,记者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采访——
虽说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市民也都买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但是以自行车或是电动车作为日常出行工具的还是主流。
去大型商场购物,总要交上几毛钱的看车费,想必不少市民对此都见怪不怪了,但你是不是也在停车收费的时候遇到过不愉快呢?
“只停了五分钟也要收费,真烦人”
2月18日,市民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讲述了她在超市门口因看车收费而遭遇的烦心事。
王女士说,那天正好是周六,她去“德克士”给孩子买快餐,把自行车停在了“德克士”门口,五分钟后,她和孩子高高兴兴地出来,准备回家,这时,有人过来收自行车停车费。
“前后也就几分钟的时间,我进去买东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有人在看车,也没有委托他看车,他凭什么就跟我要钱呢?但是大周末的,为了心情舒畅,我最后无奈地交钱了之。我不是在乎这几毛钱,我是觉得这钱来去不明不白,让人心里特不痛快。”王女士说。
王女士说,出于怕车子被盗,花几角钱买个放心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交钱,大家也是想交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凭空就出来一个人跟你要停车费,相信搁在谁身上都会不舒服。王女士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管理,“虽然这是小事,但也关系着每位市民的切身利益,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
为此,记者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了采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可以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尤其是一些市民刚买了新车,为了避免车辆被盗需要有偿看车,而且看车收费对于打击小偷小摸等违法行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都有积极意义。我们在大型商场、超市门口都划定了看车区域,设置了停车收费标牌,标牌上也都注明了相关收费标准。”
随后,该负责人拿出了由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三个部门于2004年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公共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看管费标准的通知》。
记者在该《通知》***《淄博市公共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看管费收费标准表》上看到,摩托车(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白天(8:00至20:00)每车次1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夜间(20:00至次日8:00)每车次1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包月30元。自行车白天(8:00至20:00)每车次0.2元,夜间(20:00至次日8:00)每车次0.2元,包月15元。
该负责人提醒说,像县城的少海公园、惠仟佳购物广场、桓台银座购物广场、桓台百货大楼、桓台商厦、桓台信誉楼商厦等附近都划定专门的停车场,也有明显的看车收费标牌,专人看管,如果不想交看车费,在停放车辆时要注意看清看车收费的区域,不要停在里边,以免给自己“添堵”。
有些市民会问,为什么自行车、电动车相对低碳、环保的交通工具要收费,而机动车却是免费的呢?
该负责人介绍说:“机动车相对来说发案率低,相对容易管理,而且只有消防达标的大型停车场才能收费,而我县大型商场附近的停车场多对机动车免费。”
看车没凭证,丢了咋办?
“记得以前看车,都要发一个符牌,走时拿符牌来领车交费,现在好多看车处都不给了。”市民张先生反映说。
2月20日,记者走访了县城多家公共停车场发现,几乎所有的看车员都没有统一的制服或佩戴相应工作牌,让人难以辨别谁是看车员,而且停车后几乎都不给车主一个凭证。
且听2月20日上午9时35分,记者在桓台商厦看车处与看车员的一番对白——
“我把车子放在这里,你给我拿个凭证可以吗?”
“不用啊,不需要那东西。”
“你能保证车子丢不了吗?”
“丢不了。放心吧。”
“万一丢了呢?你不给我个凭证,我怎么索赔?”
……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该工作人员拿出了两个符牌,一个交给记者,一个挂在车子上。
在采访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看车处附近基本都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对于看车没有相关凭证万一遇到纠纷该怎么处理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法律人士表示,看车收费是一种经济行为,需要有合同约束。“这是一个双方自愿的合同行为和现象,也就是说,钱交的明白,如果车丢了,知道找谁要车。如果看车不能保管看好,就容易产生纠纷。”
该法律人士表示,从法律角度讲,停车收费是租赁关系,收费方应出具收费凭据或***,这是最基本的商业惯例。如果没有委托看管,就不应该交费,自行车丢失自己负责。虽是小事,但小事如果不妥善解决,就会发生纠纷,带来矛盾,影响和谐。有关部门应明确划定什么地方可以停车、看车和收费,什么地方不能。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看车收费的管理和规范,要有双方发生经济行为的凭证。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提醒说,市民在看车时要主动索要票证,如果遇到不给票证的问题,可以拨打电话2189910投诉。
(张晓明 王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