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在全市率先成立房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随着房地产和物业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张店区物业纠纷呈日益多发的趋势,因缺乏专人调解和疏导,很多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为进一步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依法化解物业管理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涉及房屋、物业等领域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张店区司法局联合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张店区房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配套下发《关于成立张店区房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张店区房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山东博骏律师事务所,在区司法局、区房管局管理指导下,专门负责调解区内重大或疑难的物业纠纷、受理经街道调委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物业纠纷以及负责有关调解数据的统计和组织排查预防纠纷等工作。
张店区房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对我区调解组织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将进一步拓宽张店区物业纠纷的解决渠道,使物业纠纷真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全力助推“法治张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