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面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
2月19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我市将从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建立健全社区联动执法机制、全面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等方面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鼓励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人兼”。社区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推行区域化党建联盟机制,健全完善“街道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网络;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自然资源部门将社区服务中心用房无偿交付使用作为建设条件纳入土地出让等供地方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确保社区服务中心用房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时,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同时无偿交付使用,产权归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移交社区无偿使用;建立健全社区联动执法机制。全面推进部门职能进社区,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公开投诉渠道,理顺程序,组织开展社区综合治理联动执法工作;全面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大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在城市社区抓好“综合治理两年行动”,切实做好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停车位改造、单元门配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噪声污染治理、雨污分流、水资源再生利用、规范物业服务、加装电梯试点等工作。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四位一体”机制。
除此之外,我市还将从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深化居(村)民自治实践、打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深化“四社联动”机制、开展社区减负增效行动、扎实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发展现代社区文化等方面,通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