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局创新机制规范部门单位办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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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一是严格事前审批。严格执行部门单位办班审批备案制度,各部门单位举办各种形式非学历教育涉企培训办班,必须严格履行审报程序,由区纪委、监察局和区物价局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允许办班,办班单位接收到审核通过批复后方可办班。
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全程监督办班过程,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违规培训乱办班、以培训办班名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办班行为。
三是注重事后评价。每次培训结束后,从培训班中随机选取部分学员进行电话抽查核实办班情况,由培训对象对主办单位培训的内容、形式、收费标准及培训质量给予事后满意度评价,区纪委、监察局汇总整理评价结果,并及时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向主办单位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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