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游泳)项目许可
一、事项名称
经营游泳许可
二、申请材料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书
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3、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6、在线获取或核验经营游泳体育项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
三、受理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1-2013》;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已取得经营游泳类体育项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
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与送达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设定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
审核:覃琳 供稿:局行政审批股 上传: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