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我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9月18日上午十点,我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这是我区正式接管人民防空管理权限后,首次试鸣防空警报。为确保试鸣活动万无一失,区人防办多次与市人防办对接,并对设备进行了检查维护。提前5天通过电视、网站等发布防空警报试鸣通报,在各村张贴了通知。防空警报试鸣过程中,广大居民工作、学习秩序井然,路上出行车辆行进有序,在小区内休闲的居民也未受到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改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每年的9月18日定为防空警报试鸣日。防空警报是人防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城市国防设施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城市受到空袭威胁时鸣响的警报。在9月18日这一天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也是为了提醒民众勿忘国耻,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随着文昌湖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区人防办将进一步加强防空警报器的建设,提高防空警报的有效覆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有关防护措施,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