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中共博山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召开
1月27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中共博山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召开。区委书记许冰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森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庆德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成文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许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协作、创新“四个支撑”,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各级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着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系列***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许冰强调,做好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加快建设“活力博山、魅力山城”、开创老工业区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在严明纪律方面要更加严格,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向***看齐,自觉尊崇党章,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在纠治“四风”方面要更加严格,拿出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把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抓下去;在惩治腐败方面要更加严格,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要更加严格,认真纠正、严肃查处基层贪腐和执法不公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加强教育方面要更加严格,不断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要更加严格,建立严格规范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机制,建立职责清单制度,提高监督针对性,规范权力运行,带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要牵住管党治党“牛鼻子”,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三个不能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管党治党有机融入日常工作,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做到既管事又管人、既管思想又管作风;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以责任追究促进履责到位。
许冰强调,要坚持既干净又干事,扎实推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公”字这个关键,对待群众公道正派,始终坚持秉公办事、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留自己一身清白;守住“廉”字这个底线,落实各项廉政准则和规定,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要切实发挥好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把握“实”字这个根本,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带领群众找出适合本村实际的发展路子,积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以发展村级经济、幸福广大群众为己任,扎扎实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
许冰强调指出,要适应新常态,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不断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好的作风抓工作、促发展,把从严治党成果体现到干事创业、促进发展上。要让以上率下成为新常态,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上级和区委各项制度规定,切实保持好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好形象;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新常态,坚持严字当头,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管住纪律、看住权力;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新常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议事决策制度,深入开展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确保取得监督实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抓好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各项职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周庆德在主持讲话中要求,各级要认真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委员;区人大、区政协秘书长及各工作室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垂直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各派驻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