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定给付一次性告知清单
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定给付
办理地点及受理窗口: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东厅97、98号窗口
工作流程:
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配偶、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明、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死亡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死亡证明到97、98号窗口申请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填写《丧葬补助金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即时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对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死亡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从次月起停发。丧葬费、抚恤金和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按原渠道发放。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供养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居民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30日给付
咨询电话:0533-6183055
监督电话:0533-619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