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山水库管理处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涉水违法行为
伴随着文昌湖的旅游开发,游客增多的同时,不文明现象也日益增长,钓鱼、游泳等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水库水生态平衡的同时,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由萌山水库管理处、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库内游泳、钓鱼等水事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为确保执法成效,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水陆联合执法。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劝导。
区水务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对现场12名游泳人员进行了立案登记做好调查取证,区综合执法局按照相应的处罚条款对其做出处罚。
为切实加强水库水体保护,防止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日常巡查管理的基础上,三部门针对法律法规禁止行为处罚规定发布《通告》。《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非法捕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游泳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
为加强长效管理,萌山水库管理处、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及区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按照《萌山水库水域联合巡查方案》开展巡查工作。
在此提醒游客朋友们,希望大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在水库水域进行钓鱼、游泳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