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监督全覆盖
多年来,张店区编办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原则,按照省、市编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动机构编制动态监督工作,顺利实现了机构编制动态监督全覆盖。
一、建立“五位一体”人员编制管理体系
建立了“用编计划审核、入编备案、编制管理证、实名制公示榜及网上公示、实名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五位一体的编制管理体系,形成了“前后照应、内外协调、动静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
二、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从实际出发,选取镇办作为核查工作的试点单位。二是制定印发相关文件并召开全区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核查期间采取分解任务,强化指导的办法,严把关口,逐人逐一对照实名制公示榜审核,并实地调查,再次核对信息,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快速。三是会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部门开展联合审查,对部分部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了实地重点核实、全面查验,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注重实效、科学评估,解决实际问题
自2013年开展评估工作以来,我区不断摸索评估标准、评估分值的科学性,书面反馈评估结果,对部门好的做法加以推广学习,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实际解决措施。例如:根据机构编制评估,区司法局原“三定”规定已不能完全符合新形势工作需要,基层司法工作又增加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责任务,针对这一问题,对基层司法专项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理顺,通过增加、调剂编制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同时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满足了基层司法需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编制和人员保障。
四、以精简压缩编制促机构编制总量控制
一是严格落实鲁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下发文件、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几个阶段,对全区行政事业编制进行精简压缩、数据测算,我区机关行政编制(不含政法专项编制)精简压缩28名;事业编制精简压缩142名。二是管住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严格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五、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召开全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会议,积极联系组织、人社等部门,及时与区教育、卫生、文化主管部门沟通对接,选取3家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单位。深入实地调研,开展工作。与举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试点单位之间建立了联系工作机制,确定了试点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联系,及时答疑解惑,指导试点单位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