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四举措扎实做好慈善工作
一是积极募集慈善资金。在全区开展“慈善济困、扶贫攻坚”暨2016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主要领导的重点关注下,经过2个月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全区共收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家、各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募集的善款738万余元,募捐资金总额位列全市第一。
二是规范慈善资金使用。区慈善总会建立完善慈善捐赠规章制度,对公开募捐行为的规范、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慈善财产的合法使用、促进慈善服务发展、加强慈善信息公开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下拨各慈善协会慈善救助资金进行督查、核实。通过核查,了解各镇(街道)慈善协会自行接收和区慈善总会下达的慈善救助资金使用情况,12家慈善协会中4家单位账目正在接受审计局审计,2家单位经核查正在整改中,6家单位账目由财政所代管符合要求。
三是继续提高慈善救助水平。慈善救助工作要在认真做好原有各项救助项目的同时,不断改进、完善救助方法,先后出台了张店区慈善总会《关于印发张店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张店区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对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救助活动的通知》使各项救助更加公平、公正,更加贴近群众,体现以人为本。截止目前,投入65.3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11人。同时我会拿出500万元支付给区财政用于对贫困户进行“一站式”医疗再救助。
四是积极推广慈善宣传。通过网站、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片、知识竞赛等方式,向社会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慈善法的氛围,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法的社会认知度。一是利用开全体民政工作人员会议和民政主任会的机会进行学习、讨论,务求大家明确慈善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规范化操作程序;二是通过“赶大集”等形式发放宣传手册200余册;三是制作慈善宣传片在区级新闻媒体上播放;四是张店区民政局、张店区慈善总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公园街道、南定镇等13支民政系统代表队参赛,最终南定镇代表队摘得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