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改变资金下达方式。改变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资金管理体制,将过去由部门申报项目下达资金的方式,改为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考核”的原则管理。中央资金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下达,省、市资金通过“约束性任务+切块”方式下达,统筹整合下达的资金实行“任务到县、目标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 ”。
二是注好乡村振兴“资金池”。截至目前,上级下达我县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34409.52万元;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1.18亿元,与上级分配我县资金捆绑使用,统筹用于乡村振兴。
三是严格程序高效推进。将资金分配使用方向及使用部门报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审议研究,明确需要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及重点项目。待各职能部门将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编制《商河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备案,并对所有项目实施全程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初步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部门正在重新提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