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
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打造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鲁财会〔2011〕43号)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9年度人才工作重点项目》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深、业绩卓著、有发展潜力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挥团队精神的优秀会计实务人才选拔出来,进行重点培养。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2.在各类型企业中担任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财会业务骨干。
(三)其他要求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工程(***1)第一、二层次的,不得参加此次申报。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且在管理期内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确需申报的,须报经原人才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2019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2),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6月21日前报单位所在市财政局初审。各市财政局初审同意后,于6月28日前统一报省财政厅终审。
所有报名人员应同时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电子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放管服”改革有关规定,以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优化省市人才工程有关要求,今年申报工作实行“承诺制”,不再提交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对《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本人承诺”处亲笔签名。工作单位应认真审核职务、工作业绩、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情况等信息,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对于填报虚假信息骗取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笔试。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实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等内容。笔试时间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书面通知本人。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50名培养人选,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实施,每年两次,每次10天。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考察等方式进行。
(二)***培养。学员离校期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巩固培训效果。
四、考核与管理
(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内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对学员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和案例研究报告的,省财政厅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淘汰。
(三)培养期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毕业,并由省财政厅、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毕业证书”。
五、培养经费
省财政厅承担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阶段的培训费、食宿费,集中培训交通费用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健
地 点: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1602室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82669791、82920823(传真)
电子邮箱:sdsgaoduan@163.com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