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四项举措助力首张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金龙印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拿到了申领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这是莱芜区发出的首张加盖“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经营许可是济南市“市县同权”改革委托实施的市级权力事项之一,为确保“接得住、放得下、办得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多措并举做好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工作。
积极承接、扎实推进。积极参加市局社会事务处组织的市县同权文化类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市局下发的办事指南、业务平台操作手册等资料,加强与市局点对点地学习,全面了解审批材料、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落实落地。
温馨提示,宣传引导。通过印制《温馨提示》,电话通知相关印刷企业,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告知企业印刷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委托下放事宜,有效避免企业办事来回跑,更好地为企业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
告知承诺,一次办好。将印刷经营许可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一次办好”,申请人只需填写“一表一承诺”(申请表、设立告知承诺书),经审核符合条件即可当场发证,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实现了审批事项“马上办”。
审管互动,无缝衔接。在办理出《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同时,通过济南市行政审批平台审管互动模块及时推送给区文旅局,以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动态,对企业承诺内容及时进行核查,强化了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的衔接配合,实现了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确保审管无缝衔接。 (通讯员:刘杰 杨杰)
编辑:刁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