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整体验收及绩效评价询价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就济南市莱芜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整体验收及绩效评价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整体验收及绩效评价
二、采购人:济南市莱芜区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服务内容
1.项目规模:包括3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23家大型规模场、94家中小规模养殖场、82家养殖专业户,共202家实施单位。项目总投资7411.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0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911.50万元(报价单位到联系人处领取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情况表)。
2.实施地点:济南市莱芜区,涉及12个镇(街道)。
3.询价服务范围:工程项目整体验收和绩效评价。
4.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项目总体目标完成率、过程管理指标、实施效果指标等进行绩效评价,出具验收结论和绩效评价报告。
四、采购服务收费标准最高控制价为:10万元。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的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六、报送材料及编制要求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报价文件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投递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17:30。
2.投递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将报价文件送达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北楼401室,并参加现场公开竞价,逾期不候。
3、联系人:陈琳琳,0531-78511669。
八、成交原则
1.采购人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其报价即为合同价。
2.采购人不退还报价文件。
九、付款方式
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后,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支付采购服务费。
济南市莱芜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编辑: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