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
近日,我市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在这次评选中,山东省共10家单位,我市是济南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市(县、区)。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以争创全国阳光计生示范单位为契机,以完善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全面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和阳光维权,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提升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工作中,不断强化领导组织保障,先后组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监察队伍,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大厅和人口计生711为民服务中心,全面公开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等相关信息。同时,开通“12356”阳光计生热线电话,建立网上信访平台,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和阳光维权。每年在农村开展“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城镇流动人口聚居地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在全系统开展“下级评上级人口计生”等活动,广泛争取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