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防汛工作的意见
区内各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高新区2012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高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高新区企业防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增强防汛意识。各企业要切实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和各种侥幸心理,把防汛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对于防汛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切实增强企业职工的防汛意识,从全区的大局出发,立足防大汛、抗大灾,认真做好防汛工作。
二、 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防汛领导小组,要求企业负责人任组长,制定完整、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在防洪预案中必须充分考虑, 切实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各企业要组织好常备队、抢险队、后备队。要明确抢险人员,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抢险演习,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守得住。各企业要制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汛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防洪任务,落实责任,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三、备足防汛物资,做好防大汛的准备。各企业要积极备足各种防汛物资,对往年积存的抢险物资,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对于缺少的防汛物资,要尽快补足,对于霉变报废的要重新更换。各企业要从防汛工作的大局出发,对于防汛物资要舍得投入,做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
四、做好汛前检查,彻底清除各种防汛隐患。在汛期来临之前,各企业要组织专人对企业的排水设施、房屋、电力供应、通讯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年久失修的仓库、厂房要采取有效措施,决不能存在麻痹思想,要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区内各企业请将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防汛值班表于7月15日前报送至企业服务局。邮箱:lwkfq2006@126.com
二○一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