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济钢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济钢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济钢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弓角湾村。项目总投资99343.31万元,产品主要包括生产烧结烟气脱硫剂150万t/a、电厂烟气脱硫剂100万t/a、冶金溶剂550万t/a、工业废酸处理剂100万t/a、绿色建材100万t/a。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1、废气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卸料工段、破碎筛分工段、中间库及成品库进料及卸料、转运点等工段产生的粉尘。
各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粉尘分别送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本项目共设置59座布袋除尘器及37座排气筒。
经核算,项目各排气筒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包括生产车间未能够完全收集的粉尘、废土排土堆场卸车粉尘、运输车辆扬尘,采取厂房阻挡及洒水抑尘等措施,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废水环保措施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卸料洒水、场地洒水及道路洒水等均被矿石吸收或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筛分产生的废杂土、废筛网、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定期清运,回用于生产;筛分产生废杂土定期清运,用于填充厂区西侧采坑;沉淀池沉渣定期清运,用于填充厂区西侧采坑;废筛网收集后定期外售。设备在运行和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编号HW08: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喂料机、破碎机、圆筛机、选粉机等设备,设备噪声级为75~90dB(A)。为防止设备运行的噪声污染,对设备厂商提出设备噪声控制要求,并尽可能采购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后,噪声于厂界能够达标排放。
5、根据拟建项目行业特征,企业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工艺设计以及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力争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济钢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产业政策,符合章丘区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满足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 “三废”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3km范围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6****7392
电子邮件:34439117@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