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郊区切实加大治理重信重访和越级访力度
针对近期重信重访和越级访上升的趋势,区纪委要求:一是各乡镇党委、纪委和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信访条例》、《***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等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谁答复”的涉纪信访原则,客观、公正的办理群众的涉纪信访举报;二是对“重信重访和越级访”,实行月通报制度,并将信访件办理质量的好坏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上访群众首次越级到区纪委上访的,区纪委经甄别,属涉纪信访举报的,督促乡镇纪委、区直纪检组15个工作日内给上访人答复是否受理,与信访人签订办理涉纪信访举报件《双向承诺书》;三是上访群众越级第二次到区纪委及市级以上上访的,由区纪委约谈乡镇、区直单位的分管领导,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四是上访群众越级第三次到区纪委及市级以上上访的,由区纪委主要领导对该乡镇、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五是上访群众频繁越级多次到区纪委及市级以上纪检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案结事未了;超期未按时结案的;将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区纪委还对全区9月1日-10月14日专项活动治理期间涉纪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充分发挥“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双三级包案”制度,按时完成市纪委交办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