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开展专项法治督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职能作用,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2020年11月27日—30日,济南市章丘区委依法治区办组成督察组,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落实情况开展集中“面对面”专项督察。
本次督察活动依据章丘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专项督察方案》,采取集中“面对面”督察方式,对承担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指标任务的24个单位进行分批分组集中督察。被督察单位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携带创建资料按指定时间集中到区司法局,督察组通过座谈和查阅材料,逐一对接核对,确保重点指标不缺项、精准到位。来自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山东凌岳律师事务所的4名法治建设监督员作为督察组成员交叉参与各组督察。
经督察,发现存在材料缺失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等指标落实不到位问题28处,均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将以“济南市法治建设督察考核系统”为抓手,督促完善创建指标网上提报,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本次督查情况列入年底对各单位法治建设考核。
参加此次督察活动的单位有: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信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房屋征收中心、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章丘控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