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7月30日至3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彩石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阴波,副主任王富莲、王连平、王长元、张书才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德顺,副区长寇少杰,区法院院长刘长立,区检察院检察长亓浩,区政协副主席李庆奎,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阴波主持了会议。
7月30日上午9:00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建议议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2年度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然后进行了分组审议。下午4:0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王连平分别就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及201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作了总结讲话,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7月31日上午9:00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经侦工作情况的报告,然后进行了分组审议。下午3:30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王长元就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区检察院公诉工作、区公安分局经侦工作情况作了总结讲话。
(作者:刘宝 区人大办公室)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